1. 學校防疫措施、物品及衛教宣導有那些?
1.防疫物品:有耳(額)溫槍、口罩、酒精乾式洗手液。
2.防疫措施:全校教職員工生及訪客來賓,進入校園均需測量體溫,如有發燒、喉嚨痛、咳嗽或非過敏引起之流鼻水等流感症狀者,請勿進入校園。
3.衛教宣導:落實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確實做好自主健康管理。
4.請目前感染感冒及發燒、喉嚨痛、咳嗽等流感症狀之教職員工生,在家做自我健康管理,待病情痊癒後再返校就學或上班。
2. 何謂自主健康管理?
1.保持手部清潔,並經常洗手;如無洗手設備時,可使用乾式洗手液消毒。
2.避免手部接觸眼睛、口鼻。
3.注意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
4.每日自我體溫及感冒症狀之監控。
5.有呼吸道感染症狀或發燒時,應戴上口罩,並儘早就醫。
6.均衡飲食與充足睡眠。
7.少去公共場所、人群聚集、空氣不流通處。
8.如出外旅遊途中或回程後出現發燒或流感的症狀,要馬上就醫,並告知醫生有關外遊紀錄。
9.經醫師診斷確認或疑似流感症狀之學生,應在家休息,勿到校上課,並以電話或電子郵件先行通知導師,且立即通報本校衛保組,衛保組再通報相關單位及完成通報,待症狀消除24小時後,方可返校就學。
3. 為何建議同一班級中「3天內」有「2例」流感病例才停課?
一般而言,人們感染流感病毒後,經過2至4天的潛伏期才會發病。因此,若同一班級在3天內有2位學生發病,可能是同一波傳染,代表病毒可能在同班同學中流傳,故建議此時可採停課方式來降低病毒傳播狀況。
4. 為何建議停課「5天」?
因流感潛伏期多為2至4天,故停課5天,大部分潛在之感染者,可能於此期間在家中發病,因此可避免病毒在學校傳播。
5. 學校停課「325標準」,如何認定?
說明如下:
一、班級停課建議:學生/教職員工於在校期間出現症狀,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流感(無須開立醫師證明),並於3天(72小時)內,同班另有一名學生於在校期間出現症狀,亦為醫師臨床診斷為感染流感時,該班級即達建議停課標準。倘學生於假日未在校期間或於家中發病且請假未到校上課者,則不列入計算。實例說明如下:
狀況一:98年8月31日(週一)上午10時,學校獲知某年級某班1名學生,經醫師診斷感染流感時,9月1日(週二)下午2時獲知該班發現另1名學生(在3 天內),亦經醫師診斷感染流感,該班即達建議停課標準。
狀況二:98年8月31日(週一)上午10時學校獲知某年級某班1名學生,經醫師診斷感染流感,9月3日(週四)上午11時獲知該班發現另1名學生,亦經醫師診斷感染流感(超過3 天),該班未達建議停課標準。
狀況三:98年8月27日(週四)上午10時學校獲知某年級某班1名學生,經醫師診斷感染流感,8月29日(週六)下午3時獲知該班發現另1名學生,亦經醫師診斷感染流感(在家中發病),該班未達停課標準。
二、建議停課時間:停課5天(含例假日),自宣布停課起算5天。舉例說明如下:
狀況:循狀況一,98年9月1日下午2時獲知該班發現第2例經醫師診斷為感染流感,該校宣布該班自隔日停課5天,停課時間為98年9月2日至6日為止,98年9月7日復課,並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三、建議復課時間:經醫師診斷為感染流感患者,應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才能返校上課,除仍有發燒等流感症狀者持續停課外,其餘學生於停課5日後即可返校上課。
6. 遇學生確定感染新型流感時,處理步驟為何?
1.遇學生在測量體溫時,有發燒(耳溫大於38度)或有呼吸道症狀、肌肉酸痛、頭痛、極度倦怠感等,都可能是流感症狀。
2.患者及照顧者皆應戴口罩並儘速送至衛保組觀察並通知家長,若確定以上症狀,協助送醫。
3.是否符合新型流感,疑似病例、確定病例等(均係由醫院、衛生單位判定)。
4.經醫師診斷確認或疑似流感症狀之學生,應在家休息,勿到校上課,並以電話或電子郵件先行通知導師,且立即通報本校衛保組,衛保組再通報相關單位及完成通報,待症狀消除24小時後,方可返校就學。
5.由衛保組統一通報學校校安中心。
7. 遇住宿生及校外住宿學生確定感染新型流感時,無法回家者,該如何處理?
1.無法回家者,如:僑生、災區學生、特殊原因者。
2.由導師了解學生狀況,並協助通知家長及衛生保健組。
3.無法回家者,住宿生由舍監人員協助與健康同學區隔,並實施自主健康管理。
4.外宿學生者經醫師診斷確認或疑似流感症狀者,須於租屋處自主健康管理,勿到校上課,並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每日電話或E-mail通報導師體溫,如有異常者請通報衛生保健組協助處理。
8. 如何協助學生領取額溫槍、每週體溫紀錄表、體溫異常緊急通報表?
1.額溫槍、每週體溫紀錄表、體溫異常緊急通報表均於系上領取。
2.每班的第一節課請提前五分鐘到校上課,且須先測量體溫後,才開始上課。
3.每班由佳樂股長負責測量體溫及填寫紀錄表,並請導師協助監督學生施測。
9. 行政單位及教職員工如何自主管理與確認感染新型流感者如何辦理請假?
1.行政單位及教職員工採自主管理,如行政單位需相關防疫物品,可自行至衛保組領取。
2.如教職員工經醫師診斷確認或疑似流感症狀者,應在家休息,勿到校上班,並做自我健康管理,待症狀解除24小時後,方可返校上班,請按照人事室相關規定辦理請假。
3.如教職員工經醫師診斷確認或疑似流感症狀者,請以打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學校相關單位,並按照人事室相關規定辦理請假,同辦公室人員須配合衛生單位做自主健康管理,是否停班由人事室公告。
4.教職員工眷屬確認感染者,需請假照護時,人事室需按行政院人事局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