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配合行政院母乳哺育政策,便利本校女性教職員工生產後持續餵哺母乳,及保障懷孕學生之權益,提供友善校園環境,特設置哺集乳室。
二、開放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8:30至下午21:30。
三、服務對象:哺餵母乳之本校女性教職員工生。
四、本室設備均為公物,敬請愛惜使用,且不可攜出、不得擅自移動或調整,如有損害應照價賠償。其他裝備如吸奶器、奶瓶、冰桶、嬰兒用品等,由使用者自備。
五、公物管理:冰箱為存放母乳(以48小時為限)之用,除母乳、吸奶裝置、與代用之空瓶外,不可放入其他物品。冰存之母乳請標示使用者姓名及擠出時間,其餘設備亦請標示使用者姓名。存放過期之母乳或不合規定之物品,管理單位將予丟棄以維護冰箱清潔。以標示之母乳將先予提醒,若仍無人認領或取走,將予丟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