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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Student Health Check

一、依據:

教育部「學校衛生法」、「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及本校「健康檢查及疾病防治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檢查對象:

(一)各學制新生

(二)轉學生:轉學生請繳交3個月內體檢報告,若原學校體檢日期為110年7月1日前,恕不採用該報告,請重新體檢。

(二)復學生:休學年限超過(含)1年之復學生,應重新體檢。

三、執行單位:由中國醫藥大學北港附設醫院入校辦理體檢。

四、檢查日期:110年9月8日(三) 11:00-16:00

                110年9月9日(四) 09:00-11:30、13:00-16:00

(一)配合新生定向輔導講習,新生班及轉學生統一由各班輔導幹部(依時間分配表)帶領各班前往受檢。

(二)復學生、研究生請於檢查時間內擇任一時段報到受檢。

五、檢查地點:

本校多功能展演中心。

六、健檢費用及繳費方式:

(一)健檢費用每人470元整。請於體檢當日繳費給承辦醫院,並自行保管繳費證明。

(二)領有區鄉鎮公所開立之清寒證明、低收入戶者,請務必當場提出證明繳交即可免費檢查,事後恕不補證。

七、健檢項目:

(一)請參閱學生健康資料卡

(二)學生健康檢查項目均依據教育部規範所訂定,故不可使用兵役體檢或勞工體檢規格。

(三)請於學生健康資料卡上黏貼1吋照片,並將學生健康資料卡正面填妥以利受檢,背面健檢紀錄表由醫院填寫。

八、健檢注意事項:

(一)體檢報到請攜帶身分證。

(二)健康檢查前3天請維持正常作息、勿暴飲暴食,以免影響檢查結果;檢查前不需禁食。

(三)如有慢性疾病之常規用藥,請正常服用;若有可能懷孕或懷孕者,建議暫不做X光檢查。

(四)請盡量不要配戴隱形眼鏡,並避免穿著有金屬物件(鈕扣、項鍊、亮片)之上衣。

(五)未滿20歲之受檢者(新生),需先填妥學生健康資料卡體檢同意書,並於新生體檢當日帶至體檢地點繳交(請勿寄回學校)

九、備註:

1.未參加校內體檢者,請利用暑假期間攜帶本校體檢卡到地區級以上醫院體檢,並於110年9月17日(週五)前繳交體檢報告至衛保組。於期限內未繳交體檢報告者,得依據本校學生獎懲辦法第七條第九款以予處分。

2.學生健康檢查係依據教育部「學校衛生法」、「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施行,若未完成健康檢查,而造成校園公共安全問題,可能涉及傳染病防治法第62條等規定,最嚴重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3.健康檢查報告共一式兩份,分別由健康中心及學生留存,學生部分由導師發放給學生本人。倘若檢查結果有異常者,請進行複檢並回報健康中心。

4.衛保組依據學生健康檢查結果建立學生健康資料庫,並進行健康追蹤管理及健康促進活動之參考,個人資料絕不對外公開或另做他用。

5.如您有相關問題,請與衛生保健組聯絡,專線:06-2532106 分機255。

學務處衛生保健組 關心您的健康

Office of Student Affairs Health Service Section